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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的通知(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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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w.cn 文章来源:中青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1  |
西部计划志愿者之家讯:
中青联发[200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卫生厅(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决定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成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两项工作的资源,实施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农村卫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要求,发挥卫生系统专业资源和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积极推动以志愿服务方式支援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受援地提供基础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志愿服务,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1+2”(1名医师志愿者带1名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和1名当地医务人员)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农村卫生项目,有效提高受援地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大学生志愿者及当地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1.在河北、内蒙古、宁夏三个试点省(区)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安徽、湖南、四川、新疆等试点省(区)各选择一个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作为项目县。团中央、卫生部招募在京医疗单位医师志愿者赴部分试点省开展工作,团省委、卫生厅负责招募5名医师志愿者,与西部计划派往上述各省项目县的20名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一道开展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志愿服务工[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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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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